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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州积极开展受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

2021-09-28 16:45:48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网信办

为进一步发挥公众在维护网民权益、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中的参与和监管作用,有效治理网络乱象、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云南省委网信办的有关要求,近日,西双版纳州委网信办积极开展受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

为做好受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西双版纳州委网信办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受理方式工作的通知》,借助全州新媒体平台(包括西双版纳新闻网、“西双版纳发布”微信公众号、“雨林景洪”APP、“春韵勐海”头条号、“勐腊发布”抖音号等)向全州发布《关于受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的公告》。明确了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方式、举报材料及要件、举报真实性原则、举报处置及反馈等事项。

根据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指南,西双版纳州委网信办受理属于州内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主要包括: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背破坏社会公序良俗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举报主要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登陆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等方式进行。

此次活动要求,举报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信息将依据相关规定由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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