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在云南省设立或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建设、运营、管理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网站网页等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二、受理重点:
1.未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告知隐私政策;
2.未明确列出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3.强制收集个人信息的,或者诱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
4.超范围收集、频繁索取个人信息;
5.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导致用户频繁收到定向推送广告营销信息;
6.未提供删除、更改个人信息功能;
7.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8.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三、举证要求
1.请提供链接、截图等相关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2.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3.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